听证延期举行告知书
广东正一实验装备有限公司:
你公司因不服《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告知书》(粤财罚〔2025〕6号)提出听证申请。2025年10月22日,本机关收到你公司提交的延期申请。根据《财政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财政部令第109号)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294号)第三十五条第(二)项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本次听证延期至2025年11月4日(周二)下午15时在广东省财政厅听证会议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6号省财政厅南裙楼406会议室)举行。听证会其他事项不变。
广东省财政厅
2025年10月23日
附件:听证延期举行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