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支持人才培养与素质技能提升实施办法》(东教育规〔2025〕5号)、《东莞市高技能人才培育载体建设实施细则》(东人社规〔2026〕8号)的要求,按照《塘厦镇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实施方案》,经企业自主申报、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我分局拟在广东铭基高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晶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设定2026年塘厦镇技能大师工作室,现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一、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2026年11月5日至11日,共计5个工作日。
二、其他事项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塘厦分局反映。反映问题需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若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需加盖单位公章,若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签署个人真实姓名并捺指印。
公示受理电话:0769-87882627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塘厦分局
202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