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蓝润成、鲜小英诉东莞崇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东劳人仲院高埗庭收字[2026]480、481号)劳动争议一案的应诉和开庭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2026-11-02 来源:高埗镇 数据来源:科兜网

公 告

东劳人仲院(高埗庭)公字[2026]26、27号

东莞崇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共同申请人蓝润成、鲜小英诉被申请人东莞崇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东劳人仲院高埗庭收字[2026]480、481号)的劳动争议案件,本庭已于2026年10月13日受理。鉴于无法联系东莞崇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以公告形式送达应诉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本庭定于2026年12月17日14时在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高埗仲裁庭(地址:东莞市高埗镇高龙大道西11号,电话:0769-81302363)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附注:

  1、本案仲裁组成人员仲裁员:郭婷婷,书记员:李小艳。

  2、当事人基本情况:

  (1)共同申请人:蓝润成、鲜小英。

  (2)被申请人:东莞崇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东莞市石碣镇刘沙中路1号16号楼116室,法定代表人:钟露白。


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高埗仲裁庭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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