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城市更新政策及《关于印发〈东莞市“三旧”改造(城市更新)实施操作细则(试行)〉的通知》(东自然资〔2023〕311号)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自然资源局批复同意《鲁道夫地块“工改工”项目“三旧”改造总体实施方案》,现将批复结果予以公告(见附件)。
附件:关于高埗镇《鲁道夫地块“工改工”项目“三旧”改造总体实施方案》的批复(东自然资(更新)〔2026〕23号).pdf
东莞市高埗镇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28日
根据省、市城市更新政策及《关于印发〈东莞市“三旧”改造(城市更新)实施操作细则(试行)〉的通知》(东自然资〔2023〕311号)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自然资源局批复同意《鲁道夫地块“工改工”项目“三旧”改造总体实施方案》,现将批复结果予以公告(见附件)。
附件:关于高埗镇《鲁道夫地块“工改工”项目“三旧”改造总体实施方案》的批复(东自然资(更新)〔2026〕23号).pdf
东莞市高埗镇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