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的通知(东住建规〔2026〕10号)、《东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有关事项》(东住建规〔2025〕6号)文件精神,现对莞城街道莞城街道和兴街33号2、3座专项补助资金申请信息公示,公示时间从2026年9月17日起至2026年9月23日止。公示期间,可能受到影响的利害关系人,应当向东莞市莞城街道电梯办(0769-22110722)提出,提供书面材料,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身份证明文件、相关利害关系人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反馈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莞城街道和兴街33号2、3座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申请信息公示图.pdf
莞城街道电梯办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