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鸿利(广东)土方拆迁有限公司、东莞市信达捷租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2家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企业因超过180天承诺期限仍未投入运输车辆,已不具备原许可条件。现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四)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撤销其原行政许可,并注销相关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上述被注销企业信息详见附表。
特此公告。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9月3日
经核查,鸿利(广东)土方拆迁有限公司、东莞市信达捷租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2家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企业因超过180天承诺期限仍未投入运输车辆,已不具备原许可条件。现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四)项、《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撤销其原行政许可,并注销相关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上述被注销企业信息详见附表。
特此公告。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