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选清溪镇“和美社区饭堂”建设运营主体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27 来源:清溪镇 数据来源:科兜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构建清溪镇老年助餐服务体系,切实满足辖区老年人就近便捷用餐需求,根据《东莞市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东莞市“和美社区饭堂”建设及运营指引》等文件要求,我镇拟公开征选“和美社区饭堂”建设运营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清溪镇内区位适宜、居民步行可达的正规合法餐饮经营主体,涵盖快餐店、家常菜馆、连锁餐饮门店等各类符合食品安全及养老助餐经营条件的餐饮单位。

  二、合作内容

  (一)统一挂牌:成功入选后,将统一挂牌“和美社区饭堂”,纳入清溪镇老年助餐服务定点服务网点统一管理,规范开展常态化老年助餐服务。

  (二)长者专属优惠:需承诺对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给予每人每餐5元及以上专属用餐优惠,并根据长者需要,提供堂食或送餐服务。

  (三)政策扶持:严格按照东莞市及清溪镇相关政策规定,可享受相应专项扶持补贴,按照统一流程开展费用结算工作。

  三、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应具备资质、场地、运营、食品安全等相关条件,具体条件参考《东莞市“和美社区饭堂”建设及运营指引》(附件2)以及《清溪镇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试行方案(征求意见稿)》(附件3)。

  四、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一)申请表:《清溪镇“和美社区饭堂”建设运营主体申报表》(附件4);

  (二)法人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三)经营场所实景照片:门店门头、就餐区域、后厨卫生等区域;

  以上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扫描后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qxggfwb@163.com(邮件主题:运营主体名称+和美社区饭堂)。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征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申报单位对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资格;

  六、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6年8月28日—2026年9月8日,共计7个工作日;

  (二)咨询电话:0769-87731057;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清溪镇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解释。如上级政策调整,以上级最新规定为准。


  附件1:东民规〔2026〕3号 东莞市民政局等15部门关于印发《东莞市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2:东莞市“和美社区饭堂”建设及运营指引.docx

  附件3:清溪镇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试行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4:清溪镇“和美社区饭堂”建设运营主体申报表.docx


  清溪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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