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广东省交办第二十八批群众举报件
6月6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二十八批群众举报件258件(来电63件,来信195件),列为重点件1件。涉及大气83件、水62件、噪声38件、生态36件、固废24件、土壤1件、海洋1件、其他污染13件。其中,广州50件,深圳16件,珠海4件,汕头7件,佛山11件,河源7件,梅州11件,惠州13件,汕尾5件,东莞11件,中山13件,江门8件,阳江6件,湛江39件,茂名14件,肇庆15件,清远8件,潮州9件,揭阳7件,云浮3件,省有关单位1件。
当日,上述群众举报件已全部转有关地市、单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