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洪梅镇太阳洲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01街坊及生态控制线调整》公众意见处理报告书

发布日期:2026-04-15 来源:洪梅镇 数据来源:科兜网

《东莞市洪梅镇太阳洲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01街坊及生态控制线调整》公众意见处理报告书


第一章 信息反馈的阶段及基本情况

该规划草案于202619日至202628日在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nr.dg.gov.cn/)网上公示,在洪梅镇市民中心二楼展示厅现场展示,同时也于2026110日—2026112日在东莞广播电视台晚间黄金时段连续播出,并于202619日在《东莞日报》刊登公示信息,市民和社会各界均可亲临展厅或登录市自然资源局网站了解该项规划情况,并就该规划草案通过现场意见箱、网站留言、电子邮件、传真、邮寄等多种方式向东莞市洪梅镇规划管理所提出意见建议。

公示期间,共收到公众书面意见书1份,意见1条;收到市自然资源局网站意见0条,收到电子邮箱网站意见0条。洪梅镇人民政府于2026227日在洪梅镇人民政府网站及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发布《关于东莞市洪梅镇太阳洲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01街坊及生态控制线调整的听证公告》,并于202642日召开《东莞市洪梅镇太阳洲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01街坊及生态控制线调整》听证会,9名听证代表已核对听证笔录及签字。

第二章 主要意见概要

本次公示期满,共收到1份有效公众意见。意见反馈者(利害关系人)主要对项目地块由原控规规划耕地调整为工业用地的异议,具体包含对控规调整的程序合法性异议、法定调整情形不符异议、公示信息不透明异议及生态线调整合规性异议。

第三章 规划信息反馈意见的处理概要

经核查,现就信访意见涉及问题作出处理:

一、关于程序合规性及公示信息不透明问题。本次控规调整严格按照《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东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办法(修改)〉的通知》(东自然资〔2021〕195号)规定,于2026年1月9日至2月8日通过网络平台、现场展示、报刊刊登、电台播报等多渠道对规划草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前依法征求洪屋涡村村委会意见,并于2026年4月2日组织召开听证会,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信息公开透明,程序合法合规。

二、关于法定调整情形不符异议。经查,2017年洪梅镇洪屋涡股份经济联合社依据《洪梅镇洪屋涡股份经济联合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土地确权工作,并向农户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该证所载的承包地颁证范围不包括本次控规调整涉及的地块,因此不涉及信访者所述承包经营权土地变更调整情形。关于补偿安置,后续若涉及征地,将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在征地完成前组织村民对补偿安置方案进行民主表决,并及时公告具体安排,切实保障村民合法权益。

三、关于生态线调整合规性异议。本次调整占用生态控制线15890平方米(含可兼容绿地5198平方米),已按要求增补10692平方米用地划入生态控制线,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占补平衡,确保区域生态功能不降低。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及土壤污染调查,属于后续项目立项、用地报批环节的法定前置要件,将由建设单位委托专业机构编制并按程序报批,相关内容届时会依法公开。

表一.信息反馈阶段情况汇总表

公示方式

时间

意见

收集方式

收集的

意见数量

意见处理和反馈情况

现场展示

2026.1.9-2026.2.8

意见箱/书面意见

1

已通过回复控告书回应

网上公示

2026.1.9-2026.2.8

网站留言

0

报纸公示

2026.1.9

电子邮件/邮寄

0

电视台播放

2026.1.10-2026.1.12

表二.信息反馈摘要及回应一览表

编号

意见提交人(单位)

意见提交时间

主要意见摘要

是否采纳

相关回应内容

备注

01

洪梅镇洪屋涡村村民(吴沃光、陈对佳、江福基)

2026.1.20

对洪屋涡村控规规划耕地转为工业用地的异议,主要包含①控规调整程序合法性异议②法定调整情形不符异议③公示信息不透明异议④生态线调整合规性异议。

已通过意见书进行解释

经核实①③公示前依法征求洪屋涡村村委会意见,并通过多渠道对规划草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信息公开透明,程序合法合规。②经核查,本次控规调整地块不在洪屋涡村村民承包地范围内,不涉及承包经营权土地变更调整情形,补偿安置方案属于后续征地程序④已开展生态线调整工作,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占补平衡,确保区域生态功能不降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属于后续项目报批实施阶段须完成事项。

信访意见


第四章 公示凭证

本次公示方式包括洪梅镇市民中心二楼展示厅公示、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公示、东莞日报告示和东莞广播电视台播放。公示凭证详见附件。

附件:1、现场展示凭证

2、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公示凭证

3、报纸公示凭证

4、电台播放凭证


东莞市洪梅镇人民政府

2026414

附件1、现场展示凭证



附件2、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公示凭证

  

附件3、报纸公示凭证

 

 附件4、电台播放凭证




附件:

1.关于《东莞市洪梅镇太阳洲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01街坊及生态控制线调整》公众意见处理报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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