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东莞市雅莉达家具有限公司等1390户企业(具体名单详见附件)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企业成立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我局拟对当事人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现予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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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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