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浪、杨萍:
本机关于你(单位)涉嫌违法建设一案,已依法制作《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协助调查通知书》( 东城综调通字〔2025〕第02-A0078号)、《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责令改正通知书》(东城综责字〔2025〕第02-A0078号)、《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告知书》(东城综限拆违告字〔2025〕第02 - A0078号),上述文书系查处你(单位)违法建设行为的重要法律文书,载明了违法事实、法律依据、处理意见及相关权利义务。
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法定方式向你(单位)送达上述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述文书。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东莞市塘厦镇环市西路10号
联系电话:0769-82621728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塘厦分局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