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26年东莞市科技特派员项目及东莞市2021年度省乡村振兴战略专项(第一季度)验收结论的公示
根据《东莞市科技特派员实施办法》(东科〔2020〕69号)、《东莞市科技特派员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负面清单”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东科〔2022〕55号)、《东莞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东科技规〔2025〕11号)、《东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东科技规〔2025〕12号)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了2026年第一季度东莞市科技特派员项目以及东莞市2021年度省乡村振兴战略专项验收,现对《智能电话手表产品造型的情感化设计研究》等10项验收项目的结论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项目验收结论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东莞市科学技术局提出。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匿名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7楼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基础研究与社会发展科技科
联系人及电话:叶志炜,0769—22831342
附件:2026年东莞市科技特派员项目和东莞市2021年度省乡村振兴战略专项(第一季度)验收结论情况表.xls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3月11日